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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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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4日 【打印】

大同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刘俭

2025年5月

习近平法治思想吸收了我国法治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先进经验,是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们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要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认认真真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将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乡村振兴工作人员,要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探索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领会法治思想意义,助推乡村振兴全面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这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才能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贯彻落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刻认识法治思想得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先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在学习过程中,把法治思想纳入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重点学习体系,组织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把握好内涵,领会好实质,及时把各项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职工们思想认识水平法治理论水平,为乡村振兴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建设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及时性和实效性,常规推进乡村振兴系统对法治思想的宣传学习。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加强法律教育宣传。通过编写发放实用性强的法律手册、典型案例集锦等,利用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和素养。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重视抓好宪法、业务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宣传。利用微信、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做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模范,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及时选树、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进一步提高干部管理能力和履职能力,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

四、筑牢依法办事基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我们要在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基础上,着力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协调均衡发展。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纳入单位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有机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完善法治理念,不断细化落实法治责任。同时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法治型领导班子,丰富方式、加大力度,在制定乡村振兴政策、推动产业发展、加强生态保护、促进乡风文明等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和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集体学法一刻钟”、开展交流辩论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习惯,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加强乡村依法治理,落实乡村振兴法治同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把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与保障放在首位,确保法治与民主的有机融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长效机制。坚持法治与自治、德治相结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依法组织村民开展自治,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农民是乡村振兴、乡村建设的实践主体,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乡镇、村的配合下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农村地区、农民心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农民生活提供法律保障,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支撑。

在乡村振兴的征程中,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加强乡村法治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让广大农民群众在法治的阳光下共享乡村振兴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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