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1日 【打印】按照要求,现将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实施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11月29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34号)下达我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74万元;2022年12月20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78号)下达我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58万元。以上两笔资金共计6132万元,均已到位。
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情况
经大同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3年拟使用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32万元,用于产业项目、基础设施、政策落实等3个方向,具体计划如下:
(一)产业类项目5个,共计4197万元。
(1)种植类产业项目2个,共计1592万元。
1.大同区冷棚育苗基地建设项目850万元。
2.大同区超大棚室种植基地建设项目742万元。
(2)加工类产业项目1个,1950万元。
3.大同区鲜食玉米制品生产基地项目1950万元。
(3)养殖类产业项目1个,450万元。
4.大同区生态养殖场区建设项目450万元。
(4)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个,205万元。
5.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205万元。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1个,共计1600万元。
6.大同区农村道路改造项目1个,1600万元。
(三)政策落实类项目2个,共计335万元。
7.雨露计划项目31万元。
8.就业务工补贴项目304万元。
特此公示。
附件: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安排调整情况统计表
2023年1月11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9-6165921
联系人:赵芮
受理单位:大庆市大同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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