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4日 【打印】按照要求,现将2024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实施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情况
2024年5月17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66号)下达我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4万元;《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67号)下达我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9万元。以上两笔资金共计303万元,均已到位。
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情况
按照上级相关资金管理要求,确保资金精准安排使用,项目提早达产达效,2024年拟使用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3万元实施以下2类2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总计203万元,由八井子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1、八井子乡村屯道路建设项目,修建4米宽水泥路3.6公里,其中庆阳山村1.14公里、永合村1.7公里、民强村0.76公里。
(二)政策补贴类项目1个,总计100万元,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1、就业务工补贴,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放公益岗位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生产奖补。
特此公示。
附件:同农组呈〔2024〕3号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次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的备案报告。
2024年6月24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9-6165911
受理单位:大庆市大同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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