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 军
(2024年12月)
年初以来,区委组织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各项组织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推动全体组织干部深刻把握推进全面依法履职的方位坐标、使命任务,全面增强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坚持分类施策,把强化系统教育作为践行法治新实践的首要前提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理想信念坚定,才能在是非对错面前保持清醒头脑,才能确保法治公正的天平永不倾斜。干部、人才、党员是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必须从严从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对法治观念的高度认同和内心尊崇。为新任公职人员上好法治教育“第一课”。坚持从源头入手,以新招录公务员、引进人才为重点,把法治教育作为其参加工作的第一堂课,依托松基三井红色教育基地、历史陈列馆等教育资源,通过开展讲座、观影、案例研讨等多样化活动形式,组织新任职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全面提升初任职人员学法、知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机关干部上好法治教育“必修课”。坚持从顶层设计入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到各级干部轮训班重点课程上来,重点发挥好党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必学内容,全方位做好阐释和解读工作,助力广大机关干部入心入脑、融会贯通,切实加深对法治观念深入理解。积极发挥干部大讲堂、局长讲坛带动作用,邀请司法、政法等部门有关同志,为全区机关干部科普法律知识、明确执法规范、讲授法纪要求,全面提升广大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素养。为基层党员上好法治教育“日常课”。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实践中,区委组织部充分发挥全区基层党群服务中心“覆盖面广、宣传优势大、群众认可度高”的工作优势,积极打造法治主题文化长廊、文化活动室等普法宣传党建阵地,引导基层党建人员开展普法知识宣传活动,切实将法治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
二、坚持对标对表,把锻造过硬干部作为践行法治新实践的关键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指出:“要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这些要求为新时期选拔任用干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组织部门作为管干部的职能部门,必须精准把握新时期选人用人要求,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会不会依法办事”作为干部考察使用的重要参考。明确考察标准,把遵规守纪的导向“树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谋划和系统设计,调整优化干部工作纪实制度,建立完善干部正负面表现清单,把遵规守纪情况纳入到干部和班子年度考察、政治素质档案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鲜明导向。突出人岗相适,把懂法守法的干部“用起来”。定期与纪检、政法等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了解涉法、执法等重要部门的岗位空缺情况、重点执法人员的日常表现情况,大胆启用执法能力强、法治素养高的干部、放到合适岗位上进行全面历练,引导其以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确保选拔出来的干部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强化日常管理,把真抓实管的规矩“严起来”。坚持把法治观念融入到干部日常管理全过程。强化干部选任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政策要求,从严履行“凡提四必”、廉政和政治鉴定“双签字”。充分利用领导干部任职前谈话、年度考核等关键节点,全面检验各级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实绩,引导各级干部绷紧依法用权这根弦,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全面强化一把手政治监督,督促其在工作和生活中形成遵法崇法的行为自觉。
三、坚持夯基固本,把强化基层治理作为践行法治新实践的重要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组织部门应坚持大抓基层导向,把推动法治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任务统筹起来,逐步提高到规范水平。打造“好班子”。持续优化对农村基层党组织“一肩挑”带头人的有效监督管理,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加大对村两委班子专题法治教育,为干部依法履职提供坚实保障。完善“好制度”。优化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厘清责任边界,明确村级党组织哪些不该做、哪些该做、该怎么做,为村干部履职典型提供法治指南和行为遵循。选树“好模范”。充分发挥基层党建阵地作用,组织基层“五老”、志愿者等人员,通过以案述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优秀党员普法宣传,引导广大基层党员群众树立“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思维,全面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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