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同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1日 【打印】同政办发〔2025〕10号
关于印发《大同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直属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同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部署要求,按照《2025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25〕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助力农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度,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作业任务落实和服务对接。以区乡为单位深入摸排农作物播种面积,精准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计划。以村为单位,严格落实秸秆还田离田作业计划。分作物落实,突出抓好玉米和水稻秸秆作业;分区域落实,突出抓好禁烧区内秸秆作业;分主体落实,依托规模化经营主体,突出抓好散户秸秆作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规模经营主体先行、农机合作社带动散户、社会化服务整村对接、大型农机跨区作业、垦地合作推广北大荒模式等方式,加强还田离田作业主体与乡村两级对接,按时序千方百计加快作业进度。
(二)推进秸秆科学规范还田。严格执行秸秆还田标准和操作程序,控制留茬高度,同步进行粉碎抛撒。分区域分作物推广秸秆直接还田技术模式,旱田重点推广以秸秆翻埋、少耕免耕覆盖还田等技术集成的“龙江模式”,水田重点推广以秸秆翻埋、旋耕还田为核心的“三江模式”,促进秸秆科学规范还田技术覆盖到位。协同推进秸秆腐熟、生产有机肥和畜牧养殖过腹等间接还田方式,发挥好秸秆还田的耕地保育功能。
(三)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供需衔接。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鼓励发展企业自营、农民合作社兼营和经纪人专营等收储运服务网络,提高秸秆规模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提升离田效能。辖区内有建成投产且运行稳定的生物质发电厂和大型秸秆利用企业的乡镇,指导大型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村集体、秸秆离田作业主体等开展合作对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秸秆供需衔接,保障企业秸秆原料供应。严格执行离田作业标准,推广应用先进装备,从源头上减少秸秆离田带土量。把秸秆离田作业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降低作业成本。
(四)加快秸秆产业化利用。推广秸秆清选揉丝、破壁处理、菌酶发酵、颗粒压块饲料、全日粮配方等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秸秆饲料化加工利用技术水平,培育壮大秸秆养畜产业,加快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推广秸秆打捆直燃、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热解气化等利用技术,发挥现有生物质电厂、生物质锅炉、秸秆压块站等能源化项目的秸秆转化作用,积极探索秸秆生产绿色甲醇、纤维素乙醇等先进液体燃料技术,拓宽秸秆能源化利用途径。推动以秸秆为原料进行编织加工,生产清洁制浆造纸、降解膜、生态板材、非粮生物基材料,以及用于食用菌栽培、秸秆育秧盘生产、花木基质、草坪基料等,促进高值化利用、产业化发展。
三、扶持政策
按照《2025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25〕8号)“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北大荒农垦集团,森工、监狱等中省直单位的农场实行属地化管理,下同)开展秸秆全量还田作业的农机户、农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作业主体,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作业(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及以上)省级每亩补助30元,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深度达到20厘米及以上)、旋耕还田作业(作业深度达到15厘米及以上)省级每亩补助20元。相关作业方式需经省农机管理调度指挥平台监测合格,县、乡、村公示无异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推进。成立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常务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农业农村、财政、生态环境、发改及各乡镇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统一协调指挥。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实施“一把手”工程,压实各级“田长制”管理责任,把秸秆还田离田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包保到户、管控到地块。要落实农户、合作社主体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作用,组织动员群众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完成秸秆还田离田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激励约束。各乡镇要大力宣传上级政策,探索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与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耕地轮作等补贴资金衔接使用,发挥补贴政策的撬动作用。引导农民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和义务,自觉增加耕地地力保护投入,降低对秸秆还田补贴政策的过度依赖。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不露天焚烧秸秆,落实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等措施,自觉保护农业生态资源和提升耕地地力。
(三)强化技术指导。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南和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科学布局全省秸秆还田作业模式区域,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模式,规范留茬高度和粉碎长度。指导各地根据土壤类型、土壤含水量、耕层厚度等条件,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模式。发挥区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作用,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推广科学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
(四)强化组织验收。经省平台作业监测合格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乡村对符合享受政策规定条件的相关主体进行检查验收,统计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额度等信息及佐证材料,填报还田作业验收单、补助资金明细表等,及时开展区、乡、村三级公示,坚持阳光操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乡村要建立完善市场化主体秸秆利用台账,做好利用量普查统计上报工作。
(五)强化资金监管。2025年度,省级将采取“先实施、后补助”方式,待2025年度秸秆利用周期结束后,提出补助资金据实结算意见,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下拨。区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省级政策落实,负责统筹调度各乡镇资金需求,切实提高资金监管水平,对于面向农户的补贴,全部纳入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服务平台发放;各乡镇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主体,要严格监管,保障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正常开展,做好与现行其他补助政策衔接,同一作业方式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助,有过火痕迹的地块不能获得还田作业补助。区农业农村局跟踪落实加大资金管理与使用问责力度,防止出现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滞留沉淀等问题。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处罚,追责问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六)强化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补贴政策和实用技术。乡村两级农技推广体系要给农民算好秸秆还田培肥地力的生态效益账,解答秸秆还田不会造成病虫害加重的疑问,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2025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周期补助政策兑现结束后废止。
【文字解读】https://www.dqdt.gov.cn/datong/zcjd1/202510/c05_394298.shtml
【视频解读】https://www.dqdt.gov.cn/datong/zcjd1/202511/c05_3952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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