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部门,驻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加快推进我区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建设,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宝春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何 鑫 区政府挂职干部(市发改委交通科科长)
孙孔文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局长
徐英伟 国网大庆供电公司发展部主任
成 员:丁 博 国网大同供电公司局长
鲁绍强 大同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宝军 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孙 喜 大同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学武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卢宏宇 区水务局局长
冯小明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三要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森雨 林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冯 强 大同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振兴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于 宵 大同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二、工作机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负责日常工作,孙孔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丁博、林志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协调推进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一)加强对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相关工作的统一领导,为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二)建立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项目建设沟通反馈机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负责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项目建设日常组织、实施、协调工作,定期汇总和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经济和发展改革局:统筹协调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项目前期相关手续的办理。
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和协助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用地规划和选址意见办理、土地农转用审批手续、规划审批手续的办理、以及项目中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调整优化工作。
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涉及征占林地、草原等相关手续办理。
政法委:负责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社会维稳相关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现场施工秩序,协助做好电站建设中稳定等相关工作。
生态环境局:负责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环评手续办理指导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项目选址,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切实强化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完成消防安全的监督及审批、验收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电力设备大件运输及道路接口的协调工作。
水务局:负责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取用地下水办理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批复、河道管理范围内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批复等相关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的消防安全监管及技术指导工作。
林源镇人民政府:协助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项目部开展本辖区项目征地、项目落地、青苗补偿、群工矛盾调解等工作。
国网黑龙江省公司发展策划部:负责项目纳规入库,开展可研初设一体化招标、评审及批复、项目核准、资金下达等工作。
国网黑龙江省公司建设部:负责完成初设评审及批复、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工作。
国网黑龙江建设公司(监理公司):统筹协调项目谋划、政策争取、项目前期、项目实施等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项目建设,协调征林征地等前期手续办理以及涉及林业的其它协调工作。负责组建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指导施工项目部对该项目进行全过程建设管理。
国网大庆供电公司:负责履行项目前期及工程前期属地化管理职责。
大同供电公司:按照市供电公司统一要求,负责全面推进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履行项目前期及工程前期属地化管理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需协调解决或议定的工作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主动研究推进大同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加强衔接,密切配合,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如因工作需要盖章,由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代章。项目建设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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