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同区根治欠薪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3日 【打印】同政办发〔2023〕13号
关于调整大同区根治欠薪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部门,驻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根据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原大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立大同区根治欠薪领导小组的通知》(同政办发〔2020〕6号)和《关于调整大同区根治欠薪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同政办发〔2022〕3号)文件中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变动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共同推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分析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重点难点,为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制定和组织实施推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保障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联合检查重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集中协调处理重大群体欠薪案件及疑难案件;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解决工资拖欠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组织成员
组 长:李 伟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何 铁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苑 飞 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
杜 森 区信访局局长
冯 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 群 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查副检察长
石景川 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曹玉红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出版局局长
孙孔文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局长
柳国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中心主任
刘 爽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欣旺 区司法局法制办主任
李文明 区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淑东 区水务局水利指导站站长
白昌隆 区教育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主任
徐长伟 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金保坤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小组会议
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根治欠薪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苑飞兼任。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组长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联合召开专题调研,适时组织各部门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检查,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重大、疑难、突发性欠薪案件,建立和完善问责制度,严肃责任追究。
1.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主持召开,遇到重要节日及突发性事件组长随时主持召开会议。元旦至春节期间,每周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需本人参会,不得替会,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组长请假。
2.领导小组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区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指示、要求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各成员单位报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开展专题调研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梳理,明确责任单位和包案人员,现场进行交办。
四、职责分工
根据大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立大同区根治欠薪领导小组的通知》(同政办发〔2020〕6号)文件中要求,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不变。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监督管理工作,受理并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涉嫌犯罪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负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规范本领域建设市场秩序,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依法督办并查处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督促本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按规定拨付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
区公安分局负责及时受理、侦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元旦、春节等较为重大节日期间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派公安干警提前介入,协助劳动监察部门妥善处理。
区人民法院负责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优先审理、快速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优先执行。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涉案企业财产保全措施。对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企业或自然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对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欠薪案件,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与公安、法院、人力资源等根治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结果处置协商机制等长效机制,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全方位打击和治理欠薪问题。
区司法局(法制办)负责督促、指导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负责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引导涉被欠薪人员进入法律程序。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根治欠薪工作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工作,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施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负责严格审批政府投资项目,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大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对拖欠工资的建设单位不得批准新建政府投资项目。
区财政局负责确保按计划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并负责设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加强周转金使用监管。
区信访局负责对有可能引发的集访、堵路、堵门或其它极端讨要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事件,要制定详尽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和造成影响;对收集到的不稳定因素,要组织力量超前介入做好相关工作,防止发生到市、上省、进京集体上访。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本领域内建设项目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牵头协调处理因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拖欠工程款及工程质量争议等造成的源头性欠薪案件。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
区教育局负责本领域内建设项目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牵头协调处理因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拖欠工程款及工程质量争议等造成的源头性欠薪案件。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领域内建设项目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牵头协调处理因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拖欠工程款及工程质量争议等造成的源头性欠薪案件。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指导监督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我区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作出初步研判,制定相应地解决措施。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合力应对,绝不能相互推诿、无所作为。如发现上述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部门责任。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