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成立大同区秸秆禁烧强化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 【打印】

同政办发〔2023〕6号


大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成立大同区秸秆禁烧
强化督导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成立大同区秸秆禁烧强化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7



关于成立大同区秸秆禁烧强化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大庆市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要求,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强化秸秆及残余物露天焚烧火点的地块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经研究决定成立秸秆禁烧强化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长:区长

副 组 长:副区长(主管生态环境)

成员单位:大同生态环境局、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大队、大同公安分局

二、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同生态环境局,由孙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大同生态环境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对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监督管理。做好信息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对秸秆禁烧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发生擅自露天焚烧事件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问题通报等;对全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督导。

区纪委监委:对因工作缺位、履责不力、监管不严等造成核定火点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对发放秸秆离田或还田的补贴资金进行监管核实,对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对党员干部及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秸秆禁烧工作经费保障,依据区农业农村局核定的作业面积,兑付补贴资金。

区审计局:加强对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工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配合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负责监管从事秸秆机械还田、离田利用、秸秆残余物处理的地块、面积落实、收储利用等各主体,进行督导和验收,并提供技术方面的服务指导。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秸秆火情消防救援工作。

大同公安分局:依照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对阻碍禁烧监督管理的不法行为,予以治安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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