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黑农厅函〔2025〕654号)、《大同区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同农发〔2025〕28号)文件精神,我区组织各乡镇申报、实施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经实施主体自主申报、乡镇验收小组实地验收、项目材料审查、公示,各乡镇上报我局验收合格的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覆膜面积共计4521.16亩,需补助金额266748.44元(具体名单附后)。现对验收合格的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8月19日-8月25日,如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
咨询电话: 0459-8850621
大同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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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230606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