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坚决清理“山寨社团”,维护正常社会组织秩序,营造安全有序、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现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山寨社团”活动线索,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主动举报。
一、举报对象
1.未经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依法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2.已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仍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3.社会组织在筹备成立期间,擅自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4.在境外注册登记,未在境内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或临时活动备案,擅自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在境内开展活动的非政府组织。
尚在活动的“山寨社团”要立即停止一切违法活动,自行解散并消除不良影响。对继续开展违法活动的,一经查证属实,民政等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劝散、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非法社会组织的常见表现形式
(一)利用“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伪造相关文件,在境内外开展活动:通过使用看似权威、广泛的名称,伪造政府批文等文件,在国内外迷惑群众参与其非法活动;
(三)利用网络平台、微信群、线下会议等,组织非法活动、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公众;
(四)境外非政府组织以“山寨社团”形式游离在监管之外,未经公安等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行业协会商会等名义在境内活动,甚至从事渗透破坏活动,危害国家政治安全;
(五)境内机构未经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登记,非法设立“协会”“学会”“联合会”“促进会”“研究院”“中心”等,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骗钱敛财、违规收费、虚假宣传,假冒合法社会组织开展所谓“大师”评选等非法活动。
三、合法社会组织官方查询渠道
为避免上当受骗,公众在参与活动、合作缴费、接受服务前,可通过以下官方平台免费查询核实社会组织身份真伪:
方式一:登录民政部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验;
方式二:关注民政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社会组织动态”,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验。
四、举报内容请尽量提供以下详细信息,以便核查处置:
(一)非法社会组织的完整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规模、参与人员、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
(三)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相关线索或证据。
五、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山寨社团”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或邮箱向民政部门举报。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邮件主题请注明“非法社会组织举报”;
6. 大同区民政局:
举报电话: 0459-6177133,邮箱:llw4410297@126.com
(二)信件举报:邮寄至大庆市大同区同庆街111号206室(社会组织管理办);
(三)现场举报:可直接到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同庆街111号206室)反映情况。
六、相关说明
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诬告陷害,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不属于民政部门职责范围的线索,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希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打击整治“山寨社团”中来,自觉做到不与“山寨社团”有关联,不参与“山寨社团”活动,不宣传报道“山寨社团”,不为“山寨社团”提供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便利,不为“山寨社团”活动提供金融或线上活动等便利,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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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230606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