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
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黑龙江省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6〕66号)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6年大同区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抓好示范推广面积任务落实,避免错过农时。
大同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8日
2026年大同区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黑龙江省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6〕66号)要求,为实施好2026年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
2026年,从全区8个乡镇上报有意愿实施主体中择优遴选技术应用主体,全区示范推广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面积0.49万亩。
二、补贴内容和标准
暂定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每亩补贴不高于6元, 一是菌剂购置补贴,每亩不高于5元;二是拌种服务费,每亩不高于1元。最终补助标准以国家实际下达项目资金额度及省政府批复为准。
三、技术要求
(一)大豆根瘤菌菌剂选择。根据大豆品种、土壤类型、栽 培方式、施肥习惯等情况,科学筛选适配性强、应用效果好的根瘤菌菌剂产品。大豆根瘤菌菌剂产品应取得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 证(在有效期内),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农用微生物菌剂》(GB20287—2006)要求。
(二)大豆根瘤菌接种。大豆根瘤菌接种方式主要有拌种、 喷施、种子包衣等,可根据本地种植规模、生产条件、农机装备水平,灵活选择适宜的接种方式。接种作业可直接使用大豆种子,也可使用已完成种衣剂包衣的大豆种子。具体操作规范详见附件1。
(三)大豆根瘤菌菌剂田间试验和效果监测。结合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在总结2025年田间试验成效的基础上,深化开展不同产品类型、接种方式、减肥配比等田间试验,摸清本区域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参数,系统积累本地化的科学数 据,明确本区域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详见附 件 2 。
四、组织实施
(一)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和技术应用主体
1.项目实施区域。根据省给我区下达的示范推广任务面积,结合本区大豆种植计划,组织乡(镇)自主申报,申报信息应包含村、技术应用主体等信息,区与乡(镇)、乡(镇)与技术应用主体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相关工作要求等。综合全区8个乡镇申报情况,择优确定实施区域。
2.技术应用主体。技术应用主体是在任务区内合法耕地上种植大豆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大豆实际种植者(生产经营主体),须在项目实施区内有合法的大豆种植地块,能够按要求签订协议书,履行相应责任义务, 积极配合工作,规范使用大豆根瘤菌菌剂。技术应用主体无偿享受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服务,按照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及时进行播种,主动配合开展田间试验、效果监测等工作。
(二)确定实施方式、主体和采购方式
1.全程社会化服务方式。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通过规范的采购程序,择优确定具备承担项目任务条件和能力的社会化服务主体。要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的监管, 做好社会化服务主体与技术应用主体的任务对接、技术指导和资金监管等工作,确保服务质量。社会化服务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规范采购大豆根瘤菌菌剂,提供专业的接种服务,协助监督种子播种到田,确保接种技术落实到位。
2.菌剂购置、接种服务分包方式。区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购买大豆根瘤菌菌剂;会同或委托乡(镇)政 府,根据乡(镇)项目区任务面积和地块分布,有序组织菌剂发放工作,统筹协调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为技术应用主体提供统一的接种服务,加强全程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菌剂接种技术规范应用到田。对项目区技术应用主体全部要求自行接种的,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乡(镇)政府、村委会,开展全程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操作行为,保障接种效 果 。大豆根瘤菌菌剂供货方为取得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一级代理企业,参与项目的供货 方,须提交正式的大豆根瘤菌菌剂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明确承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生产经营的大豆根瘤菌菌剂产品在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未被通报为不合格产品,接受各级部门监管。
(三)组织核查验收
采用逐级核查的方式,对项目落实地块面积、菌剂应用(发 放)数量、接种方式、接种数量、接种根瘤菌菌剂的大豆播种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村(屯)核查社会化服务主体、技术应用主体,乡(镇)核查村(屯),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人员抽查乡(镇)后,将核查结果上报大庆市农业农村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项目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抓紧调度实施主体承担任务的意愿,制定本地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区域、实施方式、责任分工、时间节点等内容; 统筹推进任务落实、集中采购、技术指导、核查验收等各项工作。
(二)规范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大同区政府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相关规定及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实施政府采购。要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科学选择采购方式,优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时间,确保菌剂及时到位、接种按时开展,不耽误农时。要严格把控采购质量, 坚决防止低质低价恶性竞争,确保采购的菌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项目要求。
(三)加强菌剂质量监管。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对项目县采购的大豆根瘤菌菌剂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内容包括有效活菌数、杂菌率和pH 值。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查验中标企业资质,仔细核对产品登记证信息、质量检测报告等关键材 料。采购结束后,要认真填报《大豆接种根瘤菌菌剂任务参与生 产企业及产品信息表》(详见附件3)。按照《农用微生物菌剂》(GB 20287—2006)中规定的抽样方法和数量,对采购的菌剂进行抽样,将包装完好、未开封的抽样菌剂产品,按要求邮寄或送至指定检测单位。
(四)开展技术指导宣传服务。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参照 《技术方案》,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技术方案,明确不同场景下的接种技术要点和操作注意事项,集成配套管理技术, 提升菌剂应用综合效果。在播种前关键窗口期,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通俗易懂的短视频、技术挂图、操作手册等资料,重点解决菌剂储存、拌种操作、机械播种、苗期管理等环节的实际操作难题,确保技术要领到人、技术措施到田。
(五)严格项目追溯管理。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台账,详细记录组织实施各环节工作,指导乡(镇)、 承担全程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分别建立大豆根瘤菌使用台账,详实记录技术应用主体姓名(法人姓名)、身份证号、居住所在地、联系方式、落实面积、菌剂使用数量、接种方式等信息, 同步收集整理工作影像、图片资料,实现项目全过程规范管理和可追溯。要主动公开项目核查结果、补助资金发放等相关信息,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 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六)加强项目资金和绩效管理。 严格执行《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农业农村部门按要求做好预算执行、项目实施、信息录入、绩效评价等工作。
(七)做好公开公示和工作总结。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主动公开本地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主体、核查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和试验示范技术报告。
附件:
1.2026年大同区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及科学施肥技术方案
2.田间试验技术方案
3.大豆接种根瘤菌菌剂任务参与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表
附 件 1
2026年大同区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及科学施肥技术方案
根瘤菌是能与豆科植物共生形成根瘤,并进行生物固氮的一类革兰氏阴性杆菌。在大豆种植中,通过接种根瘤菌及科学合理施肥,能够增强根瘤菌共生固氮能力,提高产量、改善品质、培肥地力,实现单产提升和氮肥减量。
一、根瘤菌菌剂要求
根瘤菌菌剂产品适宜范围为大豆,产品质量符合《农用微生物菌剂》(GB 20287—2006) 要求,在保质期内且包装完好。优先选用有效活菌数高、曾在当地开展过田间试验示范且效果较好的根瘤菌菌剂。根瘤菌菌剂产品应贮存在室内阴凉、干燥、通风处,适宜温 度为4℃ — 25℃。菌剂开瓶(袋)前应轻轻摇动,开瓶(袋)后 立即使用,一次用完。稀释菌剂时不能使用含有消毒剂的自来水。
二、接种方式
根瘤菌接种方式主要有拌种、喷施、种子包衣等。可直接或 使用已完成种衣剂包衣的种子进行根瘤菌接种作业。
(一)拌 种
适用于现拌现用的小规模种植农户。
1.拌种剂量及时间
根据播种量和产品说明书确定根瘤菌菌剂用量,充分拌
匀, 保证每粒种子根瘤菌接种量不少于1×10⁴个。应在大豆播种前12 小时内进行根瘤菌拌种作业。
2.拌种器械
根据播种量和当地生产条件,使用干净的盆、桶、袋子等容器拌种,推荐使用专用拌种机械。拌种容器或机械进行过农药种衣剂作业的,应使用清水洗3次以上。
3.拌种作业
拌种地点应在阴凉处,避免阳光直射。将适量根瘤菌菌剂与大豆种子混合,轻轻搅拌至所有种子表面都附着根瘤菌菌剂,待种子阴干后播种。拌种时应轻缓操作,避免碰破种皮。
4.注意事项
尽量避免根瘤菌菌剂与农药一同拌种。必要时,根瘤菌菌剂可与杀虫剂或杀真菌剂配合拌种,但不能与除草剂、杀细菌剂配合拌种。拌种作业时应先拌药剂,晾干后再拌根瘤菌菌剂,避免将药剂与根瘤菌菌剂混合拌种。
(二)喷施
播种时将根瘤菌液喷洒在大豆种子表面及周围土壤,适用于使用带喷施设备播种机具的种植农户。
1.菌液配制
根据播种量和产品说明书确定根瘤菌菌剂用量,根据喷施面积、设备喷施效率确定用水量。使用自来水配制菌液时,提前将自来水接入容器静置1—2天。将根瘤菌菌剂加入水中,搅拌均匀后即可使用。喷施菌液应现用现配。
2.喷洒设备
喷洒设备主要包括储存容器、压力控制、菌液喷洒等部件。 如果使用过抑菌或灭菌作用药剂,应用清水将容器、管路和喷头 清洗3次以上。
3.喷施作业
作业前应检查储存容器、压力部件、控制部件、喷头和接口 等,保证喷洒设备正常运行。喷洒时,作业人员应注意观察喷头 是否堵塞、各接口是否有滴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三)种子包衣
适用于提前对大豆种子进行包衣操作的种植方式。
1.包衣保护剂要求
根瘤菌菌剂可与杀虫剂或杀真菌剂包衣,但不能与除草剂、 杀细菌剂一同包衣。根瘤菌菌剂应与包衣保护剂混合后再进行包衣。包衣保护剂所用材料应对根瘤菌、大豆植株、人畜和环境无毒无害,不造成大豆种子粘连、播种不匀等问题。与种衣剂一起进行包衣时,能起到隔离根瘤菌与种衣剂的作用,有效降低种衣剂对根瘤菌活性的影响。包衣2个月后每粒大豆种子根瘤菌存活数量应不低于1×10⁴个。
2.包衣作业
与种衣剂一起进行包衣时,应先进行种衣剂包衣,待晾干后再进行包衣保护剂和根瘤菌菌剂包衣,按包衣保护剂产品说明书操作,将稀释过的包衣保护剂溶液与根瘤菌菌剂混合,充分振荡制成混合液。种子用量不超过5公斤时,可将大豆种子放入干净 塑料袋中,加入适量混合液,吹气并扎紧塑料袋口,反复摇匀(不 少于1分钟)。种子用量大时,使用其他大容量容器或包衣机,用 工具混合均匀,确保包衣种子表面有足够的根瘤菌。
3.晾干及存储
将包衣种子在阴凉处摊平晾干,避免曝晒,在通风干燥环境条件下储存,储存温度不超过4℃。包衣作业完成后2个月内进行 播 种 。
三、科学施肥建议
(一)增施有机肥
增施有机肥,推荐每亩施用农家肥1000—2000公斤,或商品有机肥150—500公斤。有机肥作基肥施用,翻地或耙地时施入土 层,或采用种肥同播施用。
(二)合理施用化肥
大豆接种根瘤菌菌剂一般可减少10%—20%氮肥用量,磷钾肥正常施用。低肥力地块,50%氮肥作基肥或种肥,保证幼苗在根瘤形成前有足够氮素营养,另50%氮肥在开花或鼓粒期追施。 中等以上肥力地块,可施用缓控释肥作基肥或种肥,后期不追肥; 也可前期不施氮肥,在开花或鼓粒期追施。磷肥和钾肥作基肥或种肥可一次性全部施入。产量水平小于150公斤/亩,推荐施用氮肥(N)2—2.5公斤/ 亩、磷肥(P₂O₅)2—3.5公斤/亩、钾肥(K₂O)1—3公斤/亩。产量水平150—170公斤/亩,推荐施用氮肥(N)3—3.5 公斤/亩、磷肥(P₂O₅)3.5—4.5公斤/亩、钾肥(K₂O)2—3 公斤/亩。产量水平大于170公斤/亩,推荐施用氮肥(N)3—3.5 公斤/亩、磷肥(P₂O₅)4—6公斤/亩、钾肥(K₂O)2—4公斤/亩。
(三)配施微量元素肥料
根据大豆长势和生产需要施用钼、硼、铁、锌等微量元素肥 料,可采用基施、拌种或叶面喷施等施用方式。
1.钼肥
钼肥拌种施用时,使用0.05%—0.1%的钼酸铵或钼酸钠溶液与根瘤菌菌剂混合后,再进行拌种,阴干后播种;叶面喷施时, 使用浓度为0.2%钼酸铵溶液,在大豆花期时进行喷施,每次喷溶液40—50公斤/亩。
2.硼肥
硼肥基施施用时,用0.5公斤/亩硼砂,与有机肥充分拌匀, 均匀撒施后翻耕入土;拌种施用时,使用0.1%硼酸溶液与根瘤菌菌剂混合后,再进行拌种;阴干后播种;叶面喷施时,硼酸配制 成0.2%的溶液,在大豆初花期和盛花期各喷1次,每次喷溶液 40—50公斤/亩。
3.铁肥
铁肥使用0.2%的硫酸亚铁溶液,在植株新叶出现发黄时喷 施,一般喷洒2次,每次喷溶液40—50公斤/亩。
附件2
田间试验技术方案
一、试验目的
规范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应用,优化大豆根瘤菌菌剂接 种技术模式,深入探究大豆根瘤菌菌剂的施用效果、增产潜力及 减肥减施效益,为大面积提升大豆单产水平、推动大豆绿色高效 生产提供科学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
二、试验要求
采用大区对比试验,试验地块需选择当地具有代表性、无重茬的地块,确保试验条件贴合当地实际生产场景。大豆品种选用当地主栽优良品种,保证品种适应性和代表性;肥料选用大豆专用肥或定制配方肥,用量根据当地大豆目标产量科学制定。根瘤菌菌剂选用经过生产实践验证、应用效果稳定的合格产品,其用法用量严格参照对应产品说明书执行。施肥采用常规施肥基础上分别减氮10%、15%、20%的配比方案。拌种具体操作流程严格参照《技术方案》执行,确保操作规范、数据可靠。
三、试验设计
(一)产品类型试验
选取不同菌种、有效活菌数相同的根瘤菌菌剂产品至少3 种。各处理见表1。
表1产品类型试验
|
编号 |
处理 |
|
对照CK |
常规施肥 |
|
T1 |
根瘤菌产品1+常规施肥 |
|
T2 |
根瘤菌产品2+常规施肥 |
|
T3 |
根瘤菌产品3+常规施肥 |
(二)接种方式试验
选取相同的根瘤菌产品,采用人工拌种、机械拌种和喷施的方式,具体操作参照《技术方案》。各处理见表2。
表2接种方式试验
|
编号 |
处理 |
|
对 照 C K |
不拌种+常规施肥 |
|
T1 |
人工拌种+常规施肥 |
|
T2 |
机械拌种+常规施肥 |
|
T3 |
喷施+常规施肥 |
(三)减肥配比试验
选取相同的根瘤菌产品,设置三个施肥梯度。各处理见表3。
表3减肥配比试验
|
编号 |
处理 |
|
对照CK |
常规施肥+施用根瘤菌 |
|
T1 |
常规施肥减氮10%+施用根瘤菌 |
|
T2 |
常规施肥减氮15%+施用根瘤菌 |
|
T3 |
常规肥减氮20%+施用根瘤菌 |
四、监测记录
各试验处理选取3个观测点,每个点选取3株代表性植株, 在关键生育期开展根瘤、株高等田间调查;在成熟期,进行田间测产和考种,所有试验数据均以平均值进行记录。结合减肥增效和增产增收效果评估,为科学评价大豆根瘤菌菌剂接种技术应用效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田间调查与监测记录要结合实际参照 《大豆种质资源描述规范和数据标准》开展,规范填写《田间试 验情况调查表》。
田间试验情况调查表
填写单位(盖章): 填写人: 联系电话:
|
县 (市、区) |
试验类型 (产品类型 /接种方式/ 减肥配比) |
处理 |
苗期单株 结瘤数 (个) |
盛花期单 株结瘤数 (个) |
成熟期株 高(cm) |
单株荚数 (个) |
单荚粒数 (个) |
百粒重(g) |
折合亩产 (kg) |
氮肥折合 亩均使用 量(kg) |
|
|
|
对照CK |
|
|
|
|
|
|
|
|
|
T1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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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Tn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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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3
市(地)大豆接种根瘤菌菌剂任务参与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表
|
序号 |
县(市、区) |
生产企业名称 |
中标企业名 称 |
商品名称 |
登记证号 |
生产日期/批次 |
接种地点 (县名) |
接种面积 (亩)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注:任务县采购1个以上生产企业或产品需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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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230606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