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工作,保证招标质量,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对大庆市安肇新河西排干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全过程咨询、施工进行招标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庆市安肇新河西排干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全过程咨询、施工
项目简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约1741亩,建设人工湿地2处,其中,西排干人工湿地建设生态稳定塘54亩,生态砾石床19.5亩,垂直潜流湿地65.5亩,表流湿地300亩,半自然湿地1(沉水植物+浮水植物区)810亩;杏南排干人工湿地建设生态稳定塘82.5亩,半自然湿地2(沉水植物+浮水植物区)229.5亩,半自然湿地3(挺水植物+浮水植物区)180亩。项目投资额:约1.53亿元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最高取费费率:参照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依据该取费标准进行折扣报价
需求详情:
负责大庆市安肇新河西排干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全过程咨询、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服务周期:3个月(从招标文件编制至项目取得中标通知书为止)
中标条件:选择投标报取费率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合同金额:签定合同金额=取费率×施工单位中标价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大同镇
公告开始时间:2026-01-3013:30
公告结束时间:2026-02-0314: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黑龙江省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姜晓峰
联系座机:0459-616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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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230606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