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同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大同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要求,通过主体申报、乡镇审核推荐、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资格审查,遴选出6家主体,拟作为大同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拟确定的实施主体有异议,请及时与大同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 0459-8850621
附件:大同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遴选实施主体拟定名单
大同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遴选实施主体拟定名单
1、大庆市世运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大庆市大同区松柏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3、大庆市蔬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大庆市大同区于天利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5、 大庆市大同区惠泽情收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6、大庆市大同区仁禹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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