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4〕4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度第六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7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大同分中心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459-6165139。
附件:2024年度大同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 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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